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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章程
(参考格式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管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__成员共同组建____________集团,特制定本章程。
第1章 集团名称
第1条 集团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集团名称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章母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2条 母公司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 母公司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第3章 集团的宗旨
第4条 集团的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开拓市场,提高效益,集团成员协同发展互惠互利,形成规范效益,为国家多做贡献,为企业创造积累.
第4章 集团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5条 集团成员由母公司母公司控股企业、母公司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组成,可分为核心企业、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型进行管理.
母公司控股企业:
1.
2.
3.
4.
5.
母公司参股企业:
1.
2.
3.
其他成员:
1.
2.
3.
第6条 集团成员具有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成员以资本为细带,依靠民主、科学的管理形式运行。集团成员之间可互相投资、互相参股,在人、财、物以及科学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合作,发挥各自所长,以集团、以整体,互相协助,共同发展。
第5章 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7条 集团成员大会由quan体成员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和更换集团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决定集团成员的加和退出;
(四)决定母公司参股企业成员使用集团名称或简称;
(五)修改集团章程。
第8条 集团成员大会的shou次会议由母公司董事长主持。
第9条 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成员。定期会议应每________(年或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集团董事会提议方可召开。会议由集团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也可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的权力。
第10条 集团成员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zhi定的其他事主持。集团成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集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不设集团成员大会2.如果设集团成员大会,集团成员的表决权可自定。)
第11条 集团设董事会是集团的日常管理机构,成员为______人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董事任期_____年,任期届期,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人。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集团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集团成员大会,并向集团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二)审议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发展方针;
(三)审议集团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工作计划;
(四)审议对集团章程的修改;
(五)执行集团成员大会决议
(六)协调集团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七)审议参加和退出集团成员的决议;
(八)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12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zhi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quan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集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可不设集团成员大会和董事会由母公司董事会代行集团管理机构职权,也可只设集团成员大会或董事会;设集团成员大会,集团成员的表决权可自定。)
第六章 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和职权
第13条 董事长为集团管理机构负责人任期为3年,由集团员大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14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集团成员大会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集团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章 参加集团的条件和程序
第15条 参加集团的应具有法人资格,承认集团章程,以集团和本企业章程为行业准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集团和母公司的管理。参加集团的成员应经集团董事会讨论并报集团quan体成员通过,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后即可成为集团成员。
第16条 退出集团的应在本企业作出决议后1个月内向集团蔗事会提出申请,经集团置事会讨论并报quan体成员通过,由集团董事会委派人员对其与集团有关的业务和经济事宜进行清理,清理完毕后办理法律,法规定的手续后即可退出集团。
第8章 企业集团的终止
第17条 企业集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母公司依法被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因母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执照届满,母公司解散的;
(三)母公司股东会议解散;
(四)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五)母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六)公司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经营的;
(七)母公司宣告破产。
第9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18条 企业集团根据需要可修改集团章程,章程的修改可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的章程经quan体集团成员签署或认可,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章程应送原集团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母公司竖记事项的,同时应向母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10章 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19条 集团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20条 集团的登记事项以集团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21条 本章程由集团quan体成员共同订立,自集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22条 本章程一式份,并报集团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集团成员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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