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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鉴定确定工程款的情形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07-22 浏览:179次

可以通过鉴定确定工程款的情形



虽然应当严格控制工程价款的鉴定,但在下列情形,往往不得不委托鉴定:


第1,在清单计价或单价包干合同中,对已完工程量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进行鉴定。清单计价或单价包干,都只能提供价格条款,如果承发包双方对已完工程量无法达成一致,也难以在庭审中查明的,可以通过鉴定确定工程量,进而确定工程价款。


第2,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可以就变更部分进行鉴定。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工程质量变更,以及发包方提出的“新增工程“这些变更导致施工合同的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即使原合同是总价包合间,也无法再适用。如果承发包双方不能就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协商一致,往往只能委托鉴定。


第3,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不明确的,可以进行鉴定。实践中,单一施工合同中价格条款不明确的较为少见,更多的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多份施工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各不相同,且无法确定哪一份合同是当事人真实履行的合同,从而导致价格条款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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