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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律师小编讲述:企业集团治理与母子公司体制(一)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时间:2021-06-18 浏览:265次

张家口律师小编讲述:企业集团治理与母子公司体制(一)



张家口律师小编讲述在企业集团治理与母子公司体制中的两点:什么叫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以及我们国家针对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法规轨迹。

(一)企业集团与集团公司

据张家口律师小编了解根据1998年《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第59号)的规定:“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相对而言,张家口律师小编知晓对集团公司通常有以下几种描述:

1.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中居jue对控制地位的控股公司

集团公司在企业集团中起主导作用,通过多种联结纽带决定、影响、引导众多企业的经营方向、发展战略、产品类型、市场定位,乃至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产业的经济发展起到重大影响作用。集团公司对外代表企业集团。

2.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

集团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掌握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实施产权管理。子公司包括quan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依据产权关系,在法律框架内对子公司一元化行使出资者所有权(股权)职能,即选择经营者、重大决策、产权变动、资本收益等。同时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关联公司的少数股权,并按持股比例在关联公司行使股权职能。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若以集团公司的法律形式登记注册,则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子公司。

3.集团公司是产业经营型控股公司

控股公司是通过控制其他若干公司的股份而实现自身经营目标的公司。按经营目标不同,控股公司可划分为资本经营型控股公司和产业经营型控股公司两种类型。

张家口律师小编知晓资本经营型控股公司,其特征为:没有明显的产业特征、产品特征;子公司之间没有相关性,即没有产品、技术、经营方面的内在联系;不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公众进行交易的活动。此类公司经营的唯yi目标就是使资本增zhi,追求Z大化的投资回bao率,如基金型控股公司。

张家口律师小编知晓产业经营型控股公司,属于资本经营与产业经营相结合型公司。其特征为有明显的产业特征、产品特征;子公司间有较强的相关性,有产品、技术经营联系:从事非金融性生产经营活动、商业贸易活动。此类公司经营是要实现双重目标,即资本增zhi目标和市场占有率目标。集团公司就是产业经营型控股公司。

(二)我国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法规轨迹

张家口律师小编了解到企业集团在我国的产生、发展,是Z近二三十年间的事情。在发展过程中,其本身存在不足及政策实践中出现障碍,是不难想象的。Z值得关注的是立法上的缺失。张家口律师小编认为这一点通过追溯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历史更为清晰可见。

(1)张家口律师小编了解到1980年7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废止原因:已被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发(1986)36号)代替]指出:“组建各种形式的经济联体,是调整好国民经济和进一步改革经济体制的需要,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自此开了中国企业集团发展的帷幕。

(2)1984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1993年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废止原因:已被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quan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令第103号)代替进一步规定:“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形式、不改变隶属关系、不改变财政体制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参与或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经营;有权择优选点,组织生产协作或扩散产品。”

(3)1986年3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原因: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对横向经济联合进行了更为明确的界定,是我国政策法规首次有关企业集团的阐述,该规定指出了企业实行经济联合的内容、形式、所借助的手段和联合体的性质,但是并没有对企业集团和经济联合体进行区别。

(4)1986年3月25日,第6届quan国人大第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第7个5年计划的报告》中正式提出了发展企业集团的任务。

(5)1987年12月,国家体改委、国家经委颁布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体改生字(1987]78号),这是我国第1个关于企业集团的专门性政策文件。这个文件对企业集团的意义、组建企业集团的原则和条件、企业集团的内部管理、企业集团发展的外部条件等问题提出了要求。

(6)1988年8月,当时的中央财经小组专门讨论了发展企业集团的问题,明确提出要利用企业兼并和控股、参股的办法突破“三不变”(职务、编制待遇三不变)。国家体改委印发了《企业集团组织与管理座谈会纪要》,要求企业集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特征:①企业集团要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一般应包括集团核xin、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四个层次。其中,集团核xin,即具有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紧密层,由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组成;半紧密层,由集团公司的参股企业组成;松散层,由集团公司有优惠性稳定协作关系的企业组成。②企业集团内部要有一定的联系组带。集团公司与紧密层、半紧密层企业的联系纽带主要是资产红带,与松散层企业的联系纽带主要是合同纽带。③企业集团要有一个能起主导作用的核xin企业。这个企业必须具有统一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必须具有投资中xin功能。④企业集团的核xin企业与成员企业各自都是独立的法人,企业集团则是这些企业法人所组成的联合。根据这一精神,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生产办于1991

年8月28日提出了《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的请示》。

(7)1991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171号)发布,第1批选择55个企业集团进行试点。

(8)1991年12月30日,国家计委颁布《试点企业集团审批办法》(以计规划(1991223号),该办法第2条规定:“申请参加试点的企业集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务院国发(100171)号文中提出的试点企业集团必须具备的条件。二、企业集团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营管理有较高的水平。三、企业集团在同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四、企业集团的核xin企业不承担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

(9)1992年5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生产办《国家试点企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工商企字(1992)第96号,已被2004年8月31日实施的《国家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第2批废止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

(10)1992年9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经济贸易办公室发布《关于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实施办法(试行)》[已被年1月30日实施的《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8批)的宣布失效],该办法规定:“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企业集团中紧密层企业的国有资产统一授权给核xin企业(集团公司,下同)经营和管理,建立核xin企业与紧密层企业之间的产权组带,增强集闭凝聚力,使紧密层企业成为核xin企业的quan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挥整体优势。”该办法主要规定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授权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被授权方(企业集团的核xin企业)的责任以及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方案审批程序。

(11)1996年9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又颁布《关于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指导意见(国资企发(109015号),该指导意见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进行了重新阐述:“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指政府将企业集团中国家以各种形式直接投资设立的成员企业(指与集团公司为非产权关系的企业,下同)的国有产权授权集团公司持股,其实质是通过政府授权持股方式对集团企业进行产权重组,确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即集团公司作为成员企业的出资者。授权经营后集团公司依据产权关系,依法对子企业行使选择管理者、重大决策、资产受益等权利。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是确立集团内企业间的产权关系(即集团公司与子企业间的产权关系),并未明确集团公司与国家的关系,授权经营后,集团公司不等于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但少数具备条件的集团公司经政府授权可以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即同时理顺了政府与集团公司的管理关系及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的产权关系。”该指导意见同时对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目的、方式、原则、内容、审批程序、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12)1997年4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15号)发布,该文件从建立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进一步增强试点企业集团母公司的功能,多渠道增补试点企业集团资本金发挥其在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加强对试点企业集团的监督、考核,扩大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范围和条件,做好企业集团试点的组织和领导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该文件明确规定,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要达到的主要目的是: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关键行业中形成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发挥大型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作用:20世纪末,大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zheng主体;建立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的母子公司体制;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联结和带动一批企业的改组和发,形成规模经济,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竟zheng力;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率,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转变政府职能,逐步实现政企分开;促进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联合,增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同时公布了63家第2批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单位。

(13)1998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98)第59号),该文件规定了企业集团的概念、构成、成立条件、企业集团章程、等级事项、文件以及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等事项。其中,企业集团成立条件是:“(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二)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同时规定:“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的,集团核xin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对其依照《公司法》进行规范的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执行。”

(14)1098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局企指字(19985号),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的若干实务操作问题进行了规定,保证了企业集团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15)20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展具有国际竞zheng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90号)。该文件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实行授权经营、支持企业集团上市和多渠道融资、改革项目审批办法和支持技术创新、改革工资总额管理方法、支持分离分流、鼓励开发国际市场和跨国经营、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企业团定期沟通渠道等方面,为提高企业集团国际竞zheng力创造公平竟zheng的环境和必要的条件,通过引导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竟zheng,努力发展一批具备以下特征的重点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断能力强,主业突出,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开拓能力强,有健quan的营销网络,拥有持续的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能力强,有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优秀管理人才队伍和现代化管理手段;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规模经济效益好,其有持续的盈利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16)2004年4月银监会发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备管理委2004年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2000第3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废止,本篇并已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对集团财务公司的设立、变更及业务范围、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整顿接管及终止均作了较为quan面系统的规定,为财务公司的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财务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张家口律师小编还了解到该办法修订后的第7条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二)申请前1年,母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三)串请前1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四)中请前连续2年,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每年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五)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六)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七)母公司具有健quan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不良诚信记录;(八)母公司拥有核xin主业;(九)母公司无不当关联交易。外资投资性公司除适用本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项的规定外,申请前1年其净资产应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申请前连续2年每年税前利润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由上可见,张家口律师小编认为我国有关企业集团的政策法规十分凌乱。迄今为止,我国出台的规范企业集团的立法,级别Z高的就是部门规章,《公司法》中也没有关于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的专门规定。因此,张家口律师小编认为企业集团立法是一块有待填补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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